物理治療簡介

2009060700:06

在台灣目前的醫療體系中,物理治療師 (physical therapist) 是執行物理治療 (physical  therapy) 業務的師級專業醫療人員。依據民國 84 (1995) 年行政院公佈的「物理治療師法」之規定,物理治療師應該依據醫師開具的診斷,照會或醫囑來執行物理治療業務。而法令規定物理治療師的業務範圍如下: 

 

  1.   物理治療之評估與測試。

  2.   物理治療目標及內容之擬定。

  3.   操作治療。

  4.   運動治療。

  5.   冷、熱、光、電、水、超音波等物理治療。

  6.   牽引、震動或其他機械性治療。

  7.   義肢、輪椅、助行器、裝具之使用訓練及指導。

  8.  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物理治療業務。

在法令賦予物理治療師的專業醫療領域裡,物理治療師必須針對病患功能上的問題進行詳細的檢查與評估,並根據病患的問題規劃短期與長期物理治療計畫與擬定治療內容,最後才是執行物理治療。透過再評估的機制,物理治療師可以紀錄病患進步的狀況,並藉此修正原先的物理治療計畫與內容。因此,物理治療師必需具備有獨立思考與判斷、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,這有別於物理治療生之依令行事” (by order) 的醫療助理層級。在臨床上,物理治療師經常會與骨科或外科醫師密切合作,協助預防或處理病患骨骼與()肌肉上的問題;此外,物理治療師也經常與小兒神經科醫師、神經內外科醫師、胸腔科醫師、整形外科醫師、婦產科醫師、心臟內外科醫師等專科醫師合作,共同在預防醫學與治療醫學的範疇裡,提供醫療諮詢與治療服務。此外,物理治療師還可以選擇加入復健醫療團隊,與其他領域的專業醫療人員,例如:復健科醫師、職能治療師、語言治療師、聽力治療師、義肢裝具師、心理治療師、呼吸治療師、社會工作師、專科護理師等,共同為殘障者提供一種較為獨立自主的生活模式。

物理治療最大的特色是運用物理因子,包括:聲、光、電、水、冷、熱、超音波、力、運動與機械等的物理特性,提供給病患一種非侵入性醫療服務的選擇 (註:手術開刀、吃藥、打針等醫療行為屬於侵入性醫療)。物理治療師透過對病患身體功能的詳盡檢查、治療與教育,以察覺與評估身體功能的狀況,進而加以預防、矯正、減輕與限制肢體的障礙、身體功能不良、動作功能失調的範圍與程度,以及因為外傷、疾病或其他身心層面所造成的疼痛問題。臨床上,我們習慣將物理治療約略分為以下幾個次專業領域:

  • 骨科疾病物理治療 (Orthopaedic Physical Therapy):主要是針對骨骼肌肉系統功能失調的病患,例如:五十肩(冰凍肩)、網球肘、退化性關節炎、肌筋膜疼痛症候群、下背疼痛、骨折 術後、韌帶扭傷、肌肉拉傷、截肢、粘連性疤痕、人工關節置換術等。

  • 神經疾病物理治療 (Neurological Physical Therapy):對於腦中風、脊髓損傷、頭部外傷、小腦病變、巴金森氏症、小兒麻痺、後小兒麻痺症候群、基蘭巴瑞症候群、多發性硬化症、週邊神經損傷與病變等,肢體功能障礙的病患,物理治療師可以減緩或改善因疾病而造成的功能性限制與生理障礙。

  • 兒童疾病物理治療 (Pediatric Physical Therapy):治療對象包括腦性麻痺、智能不足、發展遲緩、裘馨氏肌營養不良症、臂神經叢損傷、先天性肌性斜頸、早產兒等之兒童。目前治療趨勢為早期發現,早期治療。

  • 呼吸循環系統物理治療 (Cardiopulmonary Physical Therapy):主要病患為心臟血管系統與呼吸系統病變,或其他肌肉骨骼與神經系統疾病造成心臟血管與呼吸系統的併發症。

此外,尚有其他的物理治療次專科正在台灣蓬勃發展中,例如:婦科物理治療、癌症物理治療、老人物理治療、職業傷害物理治療、燒燙傷物理治療、運動傷害物理治療、長期照護物理治療、社區物理治療、居家物理治療、加護病房物理治療等。